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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专职辅导员简章(第一批)

2020-03-20 11:24:50

重庆教师招聘考试网

       重庆科技学院坐落于我国西部唯一直辖市重庆,东邻歌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西有缙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地理优势得天独厚,地处重庆大学城毗邻重庆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等十余所高校,重庆市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多所。工作、生活、文化体育运动、医疗养护设施齐全配套,是重庆市“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单位"。大学城交通便捷、四季常绿、花开全年、空气清新,生态优良。

    重庆科技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近70年办学历史。学校是全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重庆市属高校转型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以工为主,以石油与化工、冶金与材料、机械与电子、安全与环保为特色,理、工、经、管、法、文、艺多学科协调发展,行业优势突出,扎根地方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现有15个二级学院(部)62个本科专业,拥有一级学科30个,有8个学院培养研究生;有重庆市一流专业19个,有8个本科专业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处于重庆市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及重庆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市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部级质量工程项目、市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市级研究生导师团队等百余项。

    学校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等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部(教育部)市(重庆市)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重庆市协同创新中心2个,复杂油气田勘探开发、纳微复合材料与器件、非矿山安全与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工业发酵微生物、能源工程力学与防灾减灾、纳微生物医学检测技术、稠油开采等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非常规油气田开发、工业过程在线分析与控制、复杂金属矿产资源增值处理与清洁提取等3个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高校工程研究中心3个,社科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科普基地3个。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学位的人才。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40名工作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层次专任教师123名、博士研究生学历层次专职辅导员17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

    (三)年龄要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33周岁及以下和35周岁及以下,取得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如“33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4岁,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在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未到41岁,在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特殊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四)身心健康,符合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前。

    2.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重庆科技学院主页“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应聘。“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www.cqust.edu.cn。

    3. 应聘人员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时间应连续完整(如有间断,间断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个月)。

    (二)资格复审

    个人应聘材料经过学校和应聘岗位所在二级用人单位联合初审通过后,再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安排面试等相关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具备考试考核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须持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到学校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五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④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1. 考核时间

    根据各个岗位报名情况,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应聘岗位所在二级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考试考核方式

    依次为心理测试、笔试、试讲、结构化面试。

    (1)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应聘人员应在现场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2)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情况,分值100分。

    (3)试讲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水平等综合情况,分值100分。

    (4)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高等教育热爱、人才培养热心,对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人力社保局和主管部门备案。

    (5)成绩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用人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考察由重庆科技学院组织实施,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行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其缺额按照体检人选的确定原则做依次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七)协议及聘用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结果的拟聘人员,在公示后30日内办理《就业协议书》,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应聘人员到岗后,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任前病史且身心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其他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六、引进人才的待遇

    聘用人员达到相关条件的,按学校引进人才优惠待遇的执行。其他档案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待遇与福利:

    1.学校引进后给予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有竞争力的待遇。

    2.引进人才在人事关系到位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各项福利。

    3.支持引进人才申报国家、省(市)区、各项人才项目,推荐申报硕士生导师。

    4.在岗期间享有参加职业培训提升、境内外研修学习的机会。

    5.学校给予所有职工具有竞争力的绩效激励政策。

    6.对于团队引进或特别优秀的紧缺、急需、特殊及交叉学科专业人才,可“一事一议”。

    七、纪律要求

    (一)在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考试命题人员、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八、其他说明

    (一)本校常年招聘博士及以上人才,有意向者可随时与学校联系咨询,学校根据情况适时启动招聘流程。

    (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cqust.edu.cn

    人事处网站主页:http://rsc.cqust.edu.cn

    二级单位网页:进入学校网站首页→组织机构→二级单位主页

    联系部门:重庆科技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张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86-23-65023815 邮编:401331

    联系邮箱:cqust3000@163.com(投递简历邮箱)

    学校二级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

    (三)本简章由重庆科技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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